2015年成都大学基础医学与护理学院关于选拔
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施细则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川教函〔2015〕155号文件精神和“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关于2015年选拔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15年选拔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工作(以下简称“专升本”)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监督管理
我院“专升本”选拔工作,在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教务处以及学院“专升本”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的集体领导下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选拔工作,严明工作纪律,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证选拔质量。
学院“专升本”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杨林、陈葵
副组长: 符佳、邹亮
纪检、监察:张亮
成 员:严峰、万君、于威、赵素荣
二、“专升本”的原则、对象、专业范围、比例
(一)原则: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学生自愿,严格标准,择优选拔。
(二)对象:我校正式在籍的国家计划内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
(三)专业范围:凡是在成都大学有相应年级、相近或相同学科大类(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同一“二级类”)本科专业的相应专科专业。
序号
|
原专业
|
“专升本”专业
|
学院
|
1
|
护理
|
护理学
|
基础医学与护理学院
|
2
|
口腔医学技术
|
护理学
|
基础医学与护理学院
|
(四)计划:
按照我院应届专科毕业生总数5%以内的原则,编制“专升本”分专业计划。
三、推荐“专升本”的基本条件
(一)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
(二)学习成绩优秀;
(三)身心健康。
四、推荐办法
(一)学院按各专科专业毕业学生人数的60%择优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人选
(二)符合基本条件并自愿“专升本”的学生,于2015年4月23日前填写《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5年“专升本”学生申请表》(附件1)交学院教务办。同时,交相同底版照片2张。
(三)学院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申请“专升本”的学生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4月27日至4月29日。公示期满,由学院、对口专科学校填写《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5年“专升本”学生基本情况审核表》(附件2),于4月30日中午12:00以前交教务处招生考试科备案。
(四)学院于4月30日中午12:00以前通过《专升本信息采集程序》采集推荐学生信息,并打印《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5年优秀专科学生推荐进入本科学习统计表》报教务处招生考试科。
五、选拔考试及录取
(一)选拔考试
所有通过学院审核推荐“专升本”的学生,必须参加成都大学组织的“专升本”选拔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1.考试科目及内容和要求:
2015年“专升本”学生选拔考试科目为3门课程,其中基础课2门: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专业基础课1门:生理学。基础课考试严格按照省教育厅2009年统一制定的《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基础课考试大纲》(附件3)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命题。专业基础课严格按照学校统一制定的《成都大学“专升本”专业课考试大纲》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命题。
2.5月14日下午17:00以前,由学院教务办收齐参加“专升本”考试同学的报名考试费(每生80元),交教务处教学招生考试科。5月21日“专升本”考试同学到学院教务办领取准考证。
3.“专升本”选拔考试安排如下:
大学英语: 5月23日上午9:00-11:00
计算机基础: 5月23日下午13:00-14:30
生理学: 5月23日下午15:30-17:30
4 .5月28-29日,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同学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教学招生考试科领取本人考试成绩单。
(二)录取
1.推荐“专升本”的学生参加选拔考试后,学校依据“专升本”的各本科专业计划择优确定预录取学生名单,经学校“专升本”领导小组审查后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后于6月15日前报省教育厅审批。
2.省教育厅批准录取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专升本”学生办理相关手续后领取“专升本”入学通知书。
五、其他事项
(一)获准“专升本”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和专科毕业证书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院报到,入学后编入相应本科专业的三年级学习,并办理户籍关系、学生证、图书证等相关手续。
(二)对本次已确定“专升本”的学生,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校将取消其“专升本”资格。
(三)“专升本”的学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按学分制进行管理,毕业资格的审核与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四)为维护“专升本”工作的严肃性,凡获得“专升本”资格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在2015年9月10日以后原则上不得放弃“专升本”资格,其它相关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学院要及时将有关规定向全体学生公布,做好宣传工作。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选拔工作,严明纪律,选送名单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真正优秀的学生选送到本科阶段学习,保证“专升本”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学院“专升本”推荐工作由学院教务办具体负责。
基础医学与护理学院
2015-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