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重修、补修工作安排如下,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按时间节点推进工作,确保本学期重修、补修工作的顺利完成。
按照学校学分制管理的相关要求,2013级(含2013级)以后的学生全部采用跟班方式进行重修教学。各项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如下:
时间
|
工作内容
|
工作要求及说明
|
第二周星期五(3月20日)17:00前
|
各课程归属学院在教务系统中做好单开班重修和补修的教学任务
|
在制定单开班教学任务时,应区分不同年级、专业的学分和课程性质差异,明确选课对象,不同收费标准的同名课程不能合班。单开班重修的教学任务在教学班本身的限制对象要求以外,务必添加2013级和2014级为限制对象。
|
第三周星期一(3月23日)至第三周星期五(3月27日)
|
重修、补修选课
|
学生在选课中,若出现“容量已满”造成无法选课,请与课程归属学院教务办公室联系,并由教务办与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协调。
学生选课期间均可到所在学院教务办查询打印重修交费单(打印交费单后请勿调整选课情况),并在此期间将足额学费存入交学费所使用的中国银行借记卡上。
补修学分学费信息将通过学院教务办向选课学生公示
|
第四周星期一(3月30日)
|
教务处统计学分学费信息并报计财处
|
|
第四周星期三(4月1日)
|
计财处代扣重修及补修学分学费
|
学生银行卡问题请与计财处(行政楼202)办公室联系解决。
|
第四周星期五(4月3日)
|
教务处对选课学生进行课程注册
|
未通过计财处成功扣费的学生,将清除其重修和补修选课记录,不能参加相应学习和课程考核,不认可学分。
|
教 务 处
2015年3月16日